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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甘肃省)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2010-12-16 19:54:46 【字体:小 大】
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甘肃省)

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甘肃省)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西部特大城市、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3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与科研人员近3000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35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1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63人。其中先后有8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2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8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69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名四川省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人选,8名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7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学校历经60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文理渗透、理工管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27个学院,66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中国古代文学和基础数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学科,2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7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级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门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0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3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1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重点课程,1所有20余年历史的“校中校”——四川师范大学美育学校。学校生源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

二、专业介绍

广播电视编导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与制作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水平,适合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音像、广告和新媒体等传媒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宣传部门、文艺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记者、编辑、主持、摄制、编导、策划及教学、研究、宣传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概论、大众传播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影视语言、播音主持、新闻采写、电视摄像、电视剪辑、影视编导、电脑设计、中外新闻史、新闻评论学、新闻编辑学、广告概论和美学原理等。

音乐表演(声乐)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娴熟的演唱技巧和声乐作品演绎能力,能从事独唱、合唱等声乐舞台表演及声乐教学、合唱排练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声乐演唱、声乐排练、歌唱艺术、声乐合乐、语言正音、意大利语音、表演基础、视唱练耳与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基础、形体训练、中外音乐史与名曲赏析、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以及教师教育类、艺术管理类等选修课程。

音乐表演(器乐)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管弦、民乐、钢琴、手风琴等器乐独奏和重奏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独奏、重奏、乐队排练等方面工作和在学校从事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器乐演奏、器乐重奏、合奏训练、表演基础、形体训练、钢琴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与名曲赏析、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以及教师教育类、艺术管理类等选修课程。

音乐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学校、文艺和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钢琴、艺术概论、形体舞蹈、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电脑作曲、中外音乐史与名曲欣赏、配器、电脑音乐制作等。

表演(中国舞、民间舞)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文化素养,较高的中国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素质,具备中国舞和民间舞教学及创编能力,能在各文化艺术团体、艺术院校、中小学、艺术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创编及研究的高级专业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中国舞和民间舞2个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 芭蕾基本功训练、古典舞基本功训练、身韵基本功训练、现代舞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基本功训练、舞蹈作品赏析、舞蹈作品排练、编舞技法、舞蹈编导、舞蹈解剖学和音乐基础知识等。

音乐学(音乐剧)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演唱、舞蹈、戏剧影视表演以及节目主持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并能熟练掌握音乐剧表演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乐理、钢琴、音乐剧概述、表演基础、舞蹈基本功、声乐演唱、戏剧语言、表演技巧、形体舞蹈和剧目排练等。

舞蹈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舞蹈理论、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与表演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各类专业文艺团体、学校、艺术培训中心、群众文化艺术团体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编导、舞蹈理论写作及舞蹈表演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中国舞蹈史、舞蹈写作教程、舞蹈学导论、舞蹈编导、舞蹈与音乐赏析、舞蹈解剖学。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

  ②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学、表演(中国舞、民间舞)、音乐学(音乐剧)和舞蹈学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

  ③表演(中国舞、民间舞)和音乐学(音乐剧)等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男生不低于1.70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编导类

考试科目为: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共计2门。其中,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2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200分。

2.声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声乐(自备歌曲3首)、视唱练耳,共计2门。声乐满分为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3.器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演奏(自备乐曲与练习曲各1首)、视奏,共计3门。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演奏满分为200分、视奏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4.音乐学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共计3门。声乐满分为15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钢琴满分为150,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5.舞蹈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B.弹跳)、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或即兴编舞,可侧重自报专业)、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自备CD伴奏带),共计4门。面试、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6.音乐剧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朗诵(自备诗歌或散文)、舞蹈片段(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歌曲(自备歌曲3首,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表演(个人才艺展示),共计4门。朗诵、舞蹈片段、歌曲和表演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五、学费标准

  广播电视编导10000/·

  表演(中国舞、民间舞)、音乐学(音乐剧)、舞蹈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和音乐学12000/·

  注:以上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对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2.考生在报名现场需缴纳报名考试费:①编导类、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类、音乐学类、舞蹈表演类和音乐剧表演类150

3.考生只能在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参加考试,不得跨省借考。

4.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5.报名时间及地点参见第七条: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七、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层次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拟招生人数

就读学院

招生范围

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类

150

新闻与传播学院

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省、陕西省、甘肃省

音乐表演(声乐)

声乐表演类

90

音乐学院

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省、甘肃省

音乐表演(器乐)

器乐表演类

65

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甘肃省

音乐学

音乐学类

115

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省、甘肃省

表演(中国舞、民间舞)

舞蹈表演类

75

舞蹈学院

四川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湖南省、甘肃省

音乐学(音乐剧)

音乐剧表演类

50

四川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

舞蹈学

舞蹈表演类

50

四川省、江西省、山东省、甘肃省

注:①分省来源计划待主管部门正式下达后,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sicnu.edu.cn/)上公布。

②舞蹈表演类、音乐剧表演类、音乐学类、编导类、声乐表演类和器乐表演类专业

    报名时间:20111222011123

    考试时间:20111242011125

    考试地点:兰州市兰州市艺术学校

八、各相关学院所在地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音乐学院: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舞蹈学院: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九、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编导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②舞蹈表演类、音乐剧表演类、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类和音乐学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说明:由于专业考试总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十、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在2011430日前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开通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供考生成绩查询。

2.对于参加我校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1430后登陆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通过邮寄渠道向考生寄送《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艺术类招生考试命题时既定的评分标准和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特点组织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网    址:http://zj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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